2007-6-18 07:53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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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人出庭
有則關於詭辯的故事是這麼寫的:
小明去一家餐廳坐下來就跟老闆說:「老闆,來一碗麵。」
老闆:「一碗麵90元,馬上來。」
小明:「對不起,我想換吃米粉。」
老闆:「米粉也是90元。」
一會兒小明吃完米粉就拍拍屁股想走人。
老闆:「人客,你還沒付錢。」
小明:「我幹麻付錢?」
老闆:「你吃了米粉。」
小明:「米粉是用麵換的阿。」
老闆:「那麵錢總該付吧。」
小明:「我沒吃麵幹麻付麵錢。」
一時老闆無法辯駁只好讓小明揚長而去。
陳太太看了這則故事,心有所悟,就打電話給法官:「我血壓突然恢復正常,可以出庭了。」
在庭上,法官問:「爲甚麼你要接受Tiffany鑽戒的餽贈?」
陳太太:「那個鑽戒是用鑽錶加27萬SOGO禮券換的。」
法官:「那你會啥接受鑽錶跟27萬禮券?」
陳太太:「這兩樣東西都不在我身上。跟我有啥關係?」
法官有一點受不了:「那妳會何還用27萬發票報國務機要費?」
陳太太:「噓!這是國家最高機密,帶到棺材都不能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