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10-2 08:05 PM
子虛小道
「瞻仰遺容」與「述史」
今天是五姑丈的安息禮拜。
姑丈於今個月去世,享年72歲。
我對他沒有太多印象,惟一的印象就是他中風後行動不便的樣子。
這可能是因為從我懂事起,他就已經一直在和病魔搏鬥。
晚上的靈堂沒有給我陰森的感覺,倒是在後堂看著他的「軀殼」時有點寒冷。
這當然是因為後堂需要低溫以好好保存屍體的關係…嗯,也許是罷。
看著這副沒有生命的軀殼,再聯想到他生前談吐、手勢、動靜等,讓我有一種奇異感。
生前,人可以活動、可以說話、可以思想;死後,眼睛失去生命的神采、身體沒有生命的色澤、腦部停止了思想的運作。
是甚麼因素決定生命的「活」與死?是靈魂離開了軀殼嗎?那麼軀體算不算生命?抑或靈魂才是?
我不禁想起佛家的一種說法,肉身只是副臭皮嚢,靈魂才是生命的真締。
然而,這副「臭皮嚢」卻是絕大部份人的生命意義所在。
口福之慾、感觀刺激、性行為…等等,都是為了身體上的需要。
當然,沒了身體我們會死亡,但是這身體的「耐用期」也不見得有多長。
那麼,一切還有甚麼意義?意義又有多重要?
我問自己,卻發現我根本答不上來。
讓我感觸還有「述史」這個儀式。
死者的家人把他一生中的事概括地述說一遍,然後加上一些評語等。
我在想,當一天我成為靈堂上的「男主角」時,別人會給予我甚麼評語,又會如何述說我的一生?
「意義」這個字又重現在我腦海中,人的一生,無論做了多少事情,都終有一死。
是誰決定了他們人生的意義?怎樣又才叫有意義?如何介定有意義抑或無意義?
最重要的是,人為了甚麼的意義而活?
我過了一生,然後死去;他過了一生,然後死去:大家都過了一生,然後死去。
這樣的排比讓我感到很麻木與平常,人終有一死。
那麼,無論他生前幹了甚麼事,在死後似乎已經不太重要。
哦,當然你會說,他所做的事對生者來說,是有著意義的。
但是,生者也會死去。
父親死,兒子死,孫子死,曾孫子死……一直死下去。
這是一種甚麼的意義呢?
也許是一種精神?一件發明?一個理論?一句教訓?
無論如何,我可以肯定的是,這些對死者本身已經失去了意義,哪怕他的死亡能夠轟動整個世界。
他的意義只能延續在別人的身上。
那麼,「意義」就是……!?
沒錯,就是這回事了。
哦?你問到底是甚麼?
佛曰:不可說。
(小弟博客, 19/08/2010 半夜三更二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