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那比颱風讓民眾遭受災害損失,高雄縣長楊秋興除當面向馬總統報告高雄縣的災況,並爭取中央從優給予救助外,也指示社會處研議提高補助額度,並請社會處及鄉鎮市公所儘快協助民眾申請補助。
莫拉克風災時,淹水救助提高為每戶4萬元,本次凡那比颱風,縣政府下鄉勘災後發現淹水狀況比起莫拉克時嚴重得多,對民眾造成的生活不便與家園損失也比較嚴重,因此在縣府研議後確定增加補助額度;縣政府社會處表示,淹水補助原規定為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5000元、100公分以上1萬元部份,在中央經濟部水利署願意補助每戶2萬元,以及賑災基金會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補助5000元後,縣政府已將補助規定修正為50公分以上,一律補足到每戶同樣都可領取4萬元,也就是說比照莫拉克的補助金額。
社會處再補充說明,本次民眾的申報期限到10月11日止,除已請各鄉鎮市公所主動協助外,因為案件量大,亦可請民眾主動拍照後向村里辦公處等提出申報,但為簡化程序,如果是大面積同街道的淹水明顯已達50公分以上者,可不必挨家挨戶拍照,由其中一戶或是街頭街尾拍照,除墊高及裝置水閘門而室內淹水可能未達50公分者需再確認外,其他住屋免再逐一拍照可以減少負擔及作業時效,以利盡速完成撥款。但也提醒民眾未達補助標準50公分以上的,請勿提出申請,因為放寬補助金額,但法令規定50公分部份,仍得依法辦理。
附件:(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相關條文)
住戶淹水救助:住屋因水災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,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。但建物分別獨立,或非屬獨立而為不同獨立生活戶者,應依其事實認定之。
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所稱住屋,係以臥室、客廳、飯廳及連棟之廚廁、浴室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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